第 3 篇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

第 3 篇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

3.1 基本规定

3.1.0.1 根据疏浚行业的特点,疏浚工程的质量一般是按单位工程进行检验及验收的,因此疏浚工程的单位工程不再进行分部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对于吹填围埝工程仍要按水工建筑的做法,划分分部和分项工程。

3.1.0.2 疏浚水域是指需要疏浚的设计通航水域、设计停泊水域及边坡水域;港池、航道及船舶回旋水域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为设计通航水域;泊位和锚地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为设计停泊水域。

设计通航水域或停泊水域中边缘部分的水域为边缘水域。单向航道的边缘水域为两侧底边线内各 1/6 航道底宽的水域;双向航道的边缘水域为两侧底边线内各 1/12 航道底宽的水域;港池及其他设计通航水域的边缘水域为底边线以内各 1/2 设计船舶型宽的水域。

设计通航水域或停泊水域中扣除边缘水域后的水域为中部水域。

3.1.0.4 平均超深值是指设计通航水域、停泊水域的疏浚范围内,疏浚后平均高程低于设计底高程的数值;平均超宽值是指设计通航水域、停泊水域的疏浚范围内,疏浚后设计底高程处超挖宽度的平均值。

3.1.0.7 条规定。

3.1.0.8 违反规定抛泥不但影响环境,而且会造成工程实际成本的虚假现象,因此作了本条规定。

3.1.0.11 永久性围埝是指起永久建筑物作用而长期保存的围埝。临时性围埝是指仅为施工期吹填土的存放而修筑的围埝。

3.1.0.13 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是有时效性的,特别是回淤严重的疏浚工程,因此作了本条规定。

3.2 基本规定

3.2.1 泊位疏浚

3.2.1.2 浅点是指疏浚后水深图上通航水域、停泊水域内高程高于设计底高程的测点。码头前沿安全地带是指存在浅点而不影响船舶安全靠泊的码头前沿水域。

3.2.1.3 码头前沿安全地带紧靠码头根部,为了确保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稳定,需严格控制超挖,难免出现浅点。对超挖值的控制、浅点的数量、范围和浅值,一般在开工前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因此作了本条规定。

3.2.2泊位疏浚

3.2.2.2 底质是指设计底高程处的原状土质。标准贯入击数小于等于 10 的砂性土或标准贯入击数小于等于 6 的粘性土为软底质;标准贯入击数大于 10、小于等于 30 的砂性土或标准贯入击数大于 6、小于等于 15 的粘性土为中等底质;风化岩、碎石、卵石、标准贯入击数大于 30 的砂性土或标准贯入击数大于 15 的粘性土为硬底质。

浅值是指浅点高程高于设计底高程的数值。

3.3 维护性疏浚工程

一次性维护疏浚工程是指恢复某一指定水域原定尺度的一次性疏浚工程。

3.4 吹填及围埝工程

3.4.2 吹填工程

3.4.2.2 吹填高程偏差值是指吹填工程竣工图上,各测点高程与其设计吹填高程之差值,正值表示超填,负值表示欠填。正负值中绝对值最大者称为吹填高程最大偏差值。平均超填高度是指吹填工程竣工时的平均高程高于设计吹填高程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