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篇 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 ============================================== .. raw:: html
9.1.0.1 航道整治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可按表 9.1.0.1-1和表 9.1.0.1-2的规定划分,当工程内容与表列项目不一致时,可根据工程内容进行调整。
| 序号 | 单位工程 | 分项工程 |
| 1 | 堤坝 | 基础、护底、堤体或坝体、坝面、护坡、附属工程 |
| 2 | 护岸 | 基础、护底、护脚、护坡、岸壁、附属工程 |
| 3 | 固滩 | 护底、护滩、护坡、附属工程 |
| 4 | 炸礁 | 爆破及清渣、弃渣 |
| 序号 | 分部工程 | 分项工程 |
| 1 | 基础 | 基槽开挖、抛石挤淤、填砂挤淤、现浇混凝土基础、浆砌石基础、砂石垫层、土工织物垫层、换砂基础、抛石基础、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水下基床抛石、水下基床整平等 |
| 2 | 护底 | 基槽开挖、散抛石压载软体排护底、系结压载软体排护底、散抛物护底、砂石垫层、土工织物垫层等 |
| 3 | 坝体 | 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充填袋坝体、块石抛筑坝体、石笼抛筑坝体等 |
| 4 | 坝面 | 土工织物垫层、抛石护面、铺石护面、砌石护面、干砌条石护面、预制混凝土铺砌块铺砌、现浇混凝土护面、模袋混凝土护面、钢丝网格护面、混凝土预制块体制作、混凝土块体安装、预制混凝土铺砌块制作、铰链排制作与铺设等 |
| 5 | 护脚 | 水下抛充填袋护脚、水下抛石护脚、水下抛石笼护脚、抛石面层等 |
| 6 | 护坡 | 岸坡开挖、土石方回填、削坡及整平、基槽开挖、砂石垫层、土工织物垫层、砂石倒滤层、土工织物倒滤层、盲沟、明沟、抛石护面、铺石护面、砌石护面、干砌条石护面、模袋混凝土护面、现浇混凝土护面、预制混凝土铺砌块预制、预制混凝土铺砌块铺砌、预制混凝土块体制作、混凝土块体护面、钢丝网格护面、砌石拱圈、砌石齿墙等 |
| 7 | 岸壁 | 岸坡开挖、基槽开挖、砂石垫层、土工织物垫层、砂石倒滤层、土工织物倒滤层、土石方回填、现浇混凝土挡墙、加筋土挡墙、砌石挡墙等 |
| 8 | 护滩 | 铺石压载软体排护滩、系结压载软体排护滩、铰链排制作与铺设等 |
| 9 | 爆破及清渣 | 陆上爆破及开挖、水下爆破、清渣等 |
| 10 | 弃渣 | 弃渣 |
| 11 | 附属工程 | 基槽开挖、现浇混凝土基础、浆砌石基础、灯柱制作与安装、栏杆制作与安装、踏步等 |
9.2 航道整治工程总体 -------------------------------------------------- .. raw:: html
9.2.0.1 航道整治建筑物完工后应进行竣工测量,其整体尺度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9.2.0.1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丁坝 | 坝头位置 | 1000 mm | 每座 | 1 | 用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
| 轴线位置 | 1000 mm | 每座不少于两处 | |||||
| 总长度 | ±1000 mm | 每座 | 用测距仪或GPS等测量 | ||||
| 顶面高程 | +200 mm -100 mm |
每座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
| 2 | 锁坝 | 轴线位置 | 1000 mm | 1 | 用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
| 顶面高程 | +300 mm -100 mm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
| 3 | 顺坝 | 轴线位置 | 1000 mm | 1 | 用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
| 总长度 | ±1000 mm | 每座 | 用测距仪或GPS等测量 | ||||
| 顶面高程 | +200 mm -100 mm |
每50 m一处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
| 4 | 潜坝 | 轴线位置 | 2000mm | 1 | 用测深仪、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
| 总长度 | ±2000 mm | 每座 | |||||
| 顶面高程 | 砂袋坝 | +500 mm -200 mm |
每20 m一断面 | ||||
| 抛石坝 | ±300 mm | ||||||
| 5 | 护岸和护洲鱼嘴 | 坡顶线位置 | ±100 mm | 每100m一处 | 1 | 用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
| 总长度 | +5000 mm -1000 mm |
每座 | 用测距仪或GPS等测量 | ||||
| 高程 | ±50 mm | 每100 m一处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
| 坡度 | ±10% | 2 |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等测量 | ||||
| 6 | 人工鱼嘴 | 总长度 | ±1000 mm | 每座 | 1 | 用测距仪或GPS等测量 | |
| 高程 | ±50 mm | 每座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
| 坡度 | ±10% | 2 |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等测量 | ||||
9.2.0.2 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观测整治河段的水流流态和航道尺度等参数,并提交观测报告。同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组织实船适航试验并应按附录H的要求提交实船试验报告。
9.2.0.3 航道整治工程建筑物的观感质量应按表9.2.0.3进行检查,综合得分率不应低于80%。
| 序号 | 评价项目 | 质量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等级 | |||
| 一级95% | 二级85% | 三级70% | |||||
| 1 | 面层 | 混凝土 | 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 10 | |||
| 分格缝顺直,灌缝饱满,周边无污染 | 8 | ||||||
| 无明显严重龟裂和裂缝 | 8 | ||||||
| 无起砂、起壳和露石等现象 | 7 | ||||||
| 无建筑污染 | 7 | ||||||
| 铺砌 |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 10 | |||||
| 铺砌线条顺直,宽度一致,灌缝密实 | 8 | ||||||
| 与构筑物接茬紧密、平顺 | 8 | ||||||
| 砌块表面完整,无破损 | 7 | ||||||
| 无建筑污染 | 7 | ||||||
| 2 | 建筑物细部 | 边沿线顺直 | 10 | ||||
| 接缝平直无明显色差 | 8 | ||||||
| 构件无明显碰损 | 8 | ||||||
| 构件表面无明显缺陷 | 7 | ||||||
| 接缝处无明显错台和水泥浆流坠 | 7 | ||||||
| 3 | 其他 | 钢结构防腐,油漆涂刷均匀、无漏涂,漆膜完整无流挂、皱皮、脱皮 | 5 | ||||
| 栏杆安装顺直、无折线 | 5 | ||||||
| 泄水孔标高、方向控制和顺直 | 5 | ||||||
| 预埋件周围接茬平顺 | 5 | ||||||
9.3 开挖与回填工程 --------------------------- 9.3.1 一般规定 >>>>>>>>>>>>>>>>>>>>>>>>>>>>>>>>>>>>>>>>>> .. raw:: html
9.3.1.1 开挖与回填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的长度不宜大于500 m。
9.3.2 岸坡开挖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3.2.1 岸坡开挖范围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9.3.2.2 岸坡水下开挖平均断面不应小于设计开挖断面。分层开挖的台阶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资料。
9.3.2.3 岸坡陆上开挖的边坡应稳定、平整,不得有贴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3.2.4 开挖弃土的地点、范围和堆放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2.5 岸坡开挖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3.2.5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平台高程 | 陆上 | ±100mm | 每10~20 m 一个断面 | 1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 水下 | ±500mm | 用经纬仪、测深仪或水砣等测量 | ||||
| 2 | 平台宽 | 陆上 | ±100mm | 1 | 用尺测量 | |
| 水下 | ±300mm | 用经纬仪、GPS、测深仪或水砣等测量 | ||||
| 3 | 坡度 | 0 -10% |
1 | 用经纬仪等测量 | ||
| 4 | 坡底线位置 | 100 mm | 1 | |||
9.3.3 基槽开挖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3.3.1 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应核对土质,土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检验。
一般检验项目
9.3.3.2 基槽位置和开挖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基槽边坡和槽底平面应平整,边坡坡度不得陡于设计坡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9.3.3.3 基槽开挖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3.3.3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轴线位置 | 100 | 每20 m一个断面 | 1 | 用经纬仪等测量 | |
| 2 | 槽底标高 | 陆上 | +50 -100 |
2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
| 水下 | 0 -500 |
|||||
| 3 | 宽度 | 陆上 | +300 0 |
2 | 用尺测量顶部及底部 | |
| 水下 | +500 0 |
用经纬仪、GPS、测深仪或水砣等测量 | ||||
9.3.4 土石方回填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3.4.1 回填料的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取样试验。
9.3.4.2 回填程序和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3.4.3 填方基底范围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除。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4.4 回填料的分层厚度、碾压和夯实方法、密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3.4.5 基土石方回填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3.4.5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顶面高程 | ±100 mm | 每20 m一段,或每100 m²一处 | 2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 2 | 平整度 | 50mm | 1 | 用2 m靠尺和钢尺测量 | |
| 3 | 坡度 | 0 -10% |
每20 m一段 | 1 | 用经纬仪或坡度仪等测量 |
9.3.5 土石方回填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3.5.1 坡面基底土质应满足设计要求,坡面土层不得扰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监理单位取样试验。
9.3.5.2 局部回填的方式、范围和密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3.5.3 削坡及整平的平面位置和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9.3.5.4 坡面应平整、稳定,不得扭曲和贴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9.3.5.5 坡面边线应整齐、顺直,曲线线型应圆滑。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9.3.5.6 削坡及整平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3.5.6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边线位置 | 200 mm | 每50~100 m 一个断面 | 2 | 用经纬仪检查顶部两角 |
| 2 | 高程 | 0 -200 mm |
2 | 用水准仪等测量坡顶和坡脚边线 | |
| 3 | 坡度 | ±5% | 1 |
9.4 混凝土工程 --------------------------- 9.4.1 模板 >>>>>>>>>>>>>>>>>>>>>>>>>>>>>>>>>>>>>>>>>> .. raw:: html
9.4.1.1 模板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1.1节和第2.1.2节的有关规定。
9.4.2 钢筋 >>>>>>>>>>>>>>>>>>>>>>>>>>>>>>>>>>>>>>>>>> .. raw:: html9.4.2.1 钢筋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1.1节和第2.1.3节的有关规定。
9.4.3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块体 >>>>>>>>>>>>>>>>>>>>>>>>>>>>>>>>>>>>>>>>>> .. raw:: html9.4.3.1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块体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1.1节、第2.1.4节和第2.1.5节的有关规定。
9.5 地基与基础工程 --------------------------- 9.5.1 一般规定 >>>>>>>>>>>>>>>>>>>>>>>>>>>>>>>>>>>>>>>>>> .. raw:: html9.5.1.1 换砂基础、抛石基础、塑料排水板、水下基床抛石和水下基床整平等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现浇混凝土基础和浆砌石基础等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结构段或施工段划分。
9.5.2 抛石挤淤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5.2.1 抛石挤淤的范围、厚度和抛石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5.2.2 抛石挤淤所用石料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9.5.2.3 抛石挤淤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5.2.3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抛石高程 | +200 -100 |
每5 m一个断面 | 2 | 用水准仪、测深仪或水砣等测量 |
9.5.3 填砂挤淤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5.3.1 挤淤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观测资料、现场抽查。
一般检验项目
9.5.3.2 填砂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抽样检查,每5000 m³抽1组样,且每个取砂点不少于1组,每个分项工程不少于3组。
9.5.3.3 填砂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挤淤砂埂应稳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5.3.4 减砂挤淤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5.3.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顶面高程 | ±200 | 每20 m一处,或每100 m²一处 | 2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 2 | 顶面平整度 | 200 | 1 |
9.5.4 换砂基础 >>>>>>>>>>>>>>>>>>>>>>>>>>>>>>>>>>>>>>>>>> .. raw:: html
9.5.4.1 换砂基础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4.4.2节的有关规定。
9.5.5 抛石基础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5.5.1 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资料并观察检查,必要时监理单位抽样试验。
一般检验项目
9.5.5.2 抛石前应复测基槽尺寸,复核河床底质,检查软体排。槽底标高和河床底质应满足设计要求,软体排排体不得有破损,回淤厚度不得大于200 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必要时监理单位抽查检查或潜水检查。
9.5.5.3 抛石基础的范围不得小于设计范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必要时监理单位抽查检查或潜水检查。
9.5.5.4 抛石基础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5.5.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轴线位置 | 0.05B且不大于1000 | 每5 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三个断面 | 1 | 用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 2 | 宽度 | +500 0 |
1 | ||
| 3 | 顶面高程 | 0 -300 |
1 | 用水准仪、测深仪、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注:B为基础宽度,单位为mm。
9.5.6 现浇混凝土基础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5.6.1 现浇混凝土基础的主要检验项目应符合第2.1.1节和第2.1.4节的主要检验项目条文的有关规定。
一般检验项目
9.5.6.2 现浇混凝土基础的一般检验项目应符合第2.1.1节和第2.1.4节的一般检验项目条文的有关规定。
9.5.6.3 现浇混凝土基础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5.6.3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顶面高程 | 0 -20 |
每5 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三个断面 | 2 | 用水准仪测量 |
| 2 | 轴线位置 | 50 | 2 | 用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
| 3 | 宽度 | +50 0 |
2 | 用钢尺测量 |
9.5.7 浆砌石基础 >>>>>>>>>>>>>>>>>>>>>>>>>>>>>>>>>>>>>>>>>> .. raw:: html
9.5.7.1 浆砌石基础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7.4节的有关规定。
9.5.8 袋装砂井 >>>>>>>>>>>>>>>>>>>>>>>>>>>>>>>>>>>>>>>>>> .. raw:: html9.5.8.1 袋装砂井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3.3节的有关规定。
9.5.9 塑料排水板 >>>>>>>>>>>>>>>>>>>>>>>>>>>>>>>>>>>>>>>>>> .. raw:: html9.5.9.1 塑料排水板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3.4节的有关规定。
9.5.10 水下基床抛石 >>>>>>>>>>>>>>>>>>>>>>>>>>>>>>>>>>>>>>>>>> .. raw:: html9.5.10.1 水下基床抛石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4.4.4节的有关规定。
9.5.11 水下基床整平 >>>>>>>>>>>>>>>>>>>>>>>>>>>>>>>>>>>>>>>>>> .. raw:: html9.5.11.1 水下基床整平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4.4.7节的有关规定。
9.6 护底、护滩与护脚工程 --------------------------- 9.6.1 一般规定 >>>>>>>>>>>>>>>>>>>>>>>>>>>>>>>>>>>>>>>>>> .. raw:: html9.6.1.1 护底、护滩与护脚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的长度宜为200~500 m。
9.6.1.2 水下基础施工前应进行水下地形测量,并应探明河床底质情况。
9.6.1.3 土工织物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239)的有关规定,其外观应无破损和污染。
9.6.1.4 整治建筑物所用石材的规格和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在设计未提出石质风化控制要求时,不得劣于弱风化。
9.6.1.5 土工织物和以土工织物为主的成品和半成品在运输、保存和施工过程中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239)的有关规定采取防老化措施。
9.6.2 散抛物护底 >>>>>>>>>>>>>>>>>>>>>>>>>>>>>>>>>>>>>>>>>> .. raw:: html一般检验项目
9.6.2.1 充填袋、块石和石笼等散抛物的种类、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6.2.2 散抛范围、数量和密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6.3 散抛石压载软体排护底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6.3.1 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岩石强度,每一料源检验不少于1次;对石料规格抽样检验不少于3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和现场称量记录并观察检查。
9.6.3.2 软体排所用土工织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拼接形式及缝合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239)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每10000m2抽检1次,每批次不足10000m2的抽验1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按规定抽样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试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9.6.3.3 软体排的铺设方向和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6.3.4 缝制软体排用的土工织物不得破损。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6.3.5 复合土工织物的无纺布与基布应复合良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6.3.6 软体排铺设前应清除铺设范围内的障碍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扫床资料并观察检查。
9.6.3.7 软体排铺设过程中不得产生皱折和漂移。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6.3.8 压载抛石范围和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排体不得外露。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6.3.9 散抛石压载软体排缝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符合表9.6.3.9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 1 | 幅长 | ±L/300 |
| 2 | 幅宽 | ±B/200 |
| 3 | 加筋带间距 | ±50 |
注:L为软体排幅长,B为软体排幅宽,单位为mm;
9.6.3.10 散抛石压载软体排铺设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符合表9.6.3.10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轴线位置 | 1000 | 逐件检查 | 2 | 用全站仪、GPS等测量 |
| 2 | 铺设长度 | +2000 -1000 |
|||
| 3 | 搭接宽度 | B -0.5B |
每10m一处 | 1 | 用全站仪、GPS等测量或潜水探摸 |
1、B为设计搭接宽度,单位为mm;
2、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0 mm。
主要检验项目
9.6.4.1 软体排所用土工织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拼接形式、缝合强度和切割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239)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每10000 m²抽检1次,每批次不足10000 m²的抽验1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按规定抽样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试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9.6.4.2 加筋条和系结条的布置数量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6.4.3 砂肋软体排的灌装砂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每1000~5000 m³进行1组抽样检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平行检验,平行检验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5%,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抽样试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9.6.4.4 软体排系压混凝土块的强度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第9.4.3节的有关规定。。
9.6.4.5 软体排铺设方向和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6.4.6 软体排铺设前应清除铺设范围内的障碍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扫床资料并观察检查。
9.6.4.7 系结压载物布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与软体排绑系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6.4.8 软体排铺设过程中不得产生皱折和漂移。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6.4.9 砂肋的饱满度宜控制在75%~85%。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应抽查5%;监理单位旁站见证并平行检验,平行检验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5%,且不少于3次。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6.4.10 系结压载软体排缝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6.4.10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 1 | 幅长 | ±L1/300 |
| 2 | 幅宽 | ±B/200 |
| 3 | 充填袋或砂肋长度 | ±L2/50 |
| 4 | 充填袋或砂肋周长 | ±30 |
| 5 | 加筋带间距 | ±50 |
| 6 | 系结条间距 | ±20 |
| 7 | 砂肋套环间距和周长 | ±50 |
| 8 | 混凝土连锁块绑扎间距 | ±50 |
为软体排幅长,B为软体排幅宽,L
9.6.4.11 系结压载软体排铺设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6.4.11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轴线位置 | 1000 mm | 每幅 | 2 | 用全站仪、GPS等测量 |
| 2 | 铺设长度 | +2000mm -1000mm |
1 | ||
| 3 | 搭接宽度 | B 0.5B |
每10 m一处 | 1 | 用全站仪、GPS等仪器或潜水探摸 |
| 4 | 压载物脱落 | 2个 | 每幅排二处,每处100 m² | 1 |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
| 5 | 单片连锁块间距 | 纵横向边长的10% | 抽查10%连锁块相邻边 | 2 | 用尺测量 |
注:B为设计搭接宽度,单位为mm。
9.6.5 铺石压载软体排护滩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6.5.1 软体排的土工织物品种、规格、质量和缝制应符合第9.6.3节的有关规定。
9.6.5.2 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岩石强度,每一料源检验不少于1次;对石料规格抽样检验不少于3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和现场称量记录并观察检查。
9.6.5.3 软体排铺设方向、范围和搭接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抽查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6.5.4 铺石压载软体排铺设前应清除铺设范围内的障碍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6.5.5 软体排的土工织物品种、规格、质量和缝制应符合第9.6.3节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6.5.6 软体排铺设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6.5.6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排体轴线位置 | 200 | 逐件检查 | 2 | 用经纬仪等测量 |
| 2 | 排体铺设长度 | ±500 | 1 | ||
| 3 | 搭接宽度 | ±0.2B | 每10 m一处 | 1 | 用尺测量 |
注:B为设计搭接宽度,单位为mm。
9.6.6 系结压载软体排护滩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6.6.1 软体排的土工织物品种、规格、质量和缝制应符合第9.6.4节的有关规定。
9.6.6.2 混凝土系结压载块的制作、强度、尺寸和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第9.6.4节的有关规定。
9.6.6.3 软体排的铺设方向和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6.6.4 系结压载软体排铺设前应清除铺设范围内的障碍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6.6.5 系结压载软体排的铺设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6.6.6 混凝土系结压载块的布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与软体排绑系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6.6.7 软体排缝制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第9.6.4节的有关规定。
9.6.6.8 系结压载软体排铺设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第9.6.5节的有关规定。
9.6.7 水下抛充填袋护脚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6.7.1 充填袋的质量和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6.7.2 不同尺寸充填袋的比例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9.6.7.3 充填袋应分层填筑,层与层之间和充填袋之间应交错嵌紧,不得形成垂直的通缝和贯通的空隙。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必要时探摸检查。
9.6.7.4 水下抛充填袋护脚平均断面尺寸不得小于设计值。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必要时监理单位抽查检查。
9.6.7.5 水下抛充填袋护脚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6.7.5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护脚边坡 | +20% -10% |
每20 m一个断面 | 1 | 用经纬仪和测深仪等测量 |
| 2 | 平台宽 | +100mm -150mm |
1 | 用钢尺测量 | |
| 3 | 平台高程 | +100mm -50mm |
1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9.6.8 水下抛石护脚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6.8.1 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岩石强度,每一料源检验不少于1次;对石料规格抽样检验不少于3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和现场称量记录并观察检查。
9.6.8.2 边坡应满足设计要求,平均断面尺寸不得小于设计值。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6.8.3 水下抛石护脚的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9.6.8.4 水下抛石护脚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6.8.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护脚边坡 | +15% -10% |
每20 m一个断面 | 1 | 用经纬仪和测深仪等测量 |
| 2 | 平台宽 | ±100mm | 1 | 用钢尺测量 | |
| 3 | 平台高程 | +300mm -100mm |
1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9.6.9 现浇混凝土坞口结构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6.9.1 石笼及石料的质量和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6.9.2 石笼护脚平均断面尺寸不得小于设计值。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9.6.9.3 石笼应密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6.9.4 水下抛石笼护脚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6.9.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护脚边坡 | +15% -10% |
每20 m一个断面 | 1 | 用经纬仪和测深仪等测量 |
| 2 | 平台宽 | ±150mm | 1 | 用钢尺测量 | |
| 3 | 平台高程 | +100mm -50mm |
1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9.6.10 铰链排制作与铺设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6.10.1 混凝土铰链块制作质量应符合第2.1章的有关规定。
9.6.10.2 铰链块之间的联结方式、联结材料、联结力及防腐处理工艺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并抽查0.1%做试件拉力检测。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测试报告并观察检查。
9.6.10.3 铰链排的排头固定方式及铺设的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主一般检验项目
9.6.10.4 钢筋预埋件制作及埋设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检查施工记录。
9.6.10.5 铰链块安装后不得有严重掉角。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6.10.6 铰链块应表面平整,连接件应联结牢固、不得有脱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6.10.7 现铰链排铺设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6.10.7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铺设搭接宽度 | ±500 | 每10 m一处 | 1 | 用GPS或经纬仪等测量沉放轨迹线 |
9.7 坝体填筑工程 --------------------------- 9.7.1 一般规定 >>>>>>>>>>>>>>>>>>>>>>>>>>>>>>>>>>>>>>>>>> .. raw:: html
9.7.1.1 坝体填筑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的长度宜为200~500m。
9.7.1.2 坝体填筑工过程中应对堤身沉降位移进行观测。
9.7.2 坞口止水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7.2.1 充填袋所用土工织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拼接缝形式和缝合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239)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工单位按每10000 m²抽检1次,每批次不足10000 m²的抽验1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按规定抽样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9.7.2.2 充填料的土质、级配及含泥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每1000~5000 m³进行1组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按规定抽样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7.2.3 充填袋的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7.2.4 充填袋的饱满度应控制在75%~85%。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查5%;监理单位应旁站见证并平行检验,平行检验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5%,且不少于3次。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7.2.5 充填料的土质、级配及含泥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必要时监理单位进行探摸。
9.7.2.6 充填袋坝体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记录并抽查检查。
9.7.2.7 充填袋坝体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7.2.7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水下抛筑 | 陆上砌筑 | ||||||
| 1 | 坝顶高程 | ±150 mm | ±100 mm | 沿坝轴线方向每20 m一个断面 | 1 | 用测深仪、水准仪或经纬仪等测量 | |
| 2 | 坝顶宽度 | +120 mm -250 mm |
+100 mm -120 mm |
1 | 用钢尺测量 | ||
| 3 | 坡度 | ±10% | 1 | 用测深仪、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
| 4 | 轴线位置 | 1500 mm | 500 mm | 1 | 用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
| 5 | 充填袋尺寸 | 长度 | +50 mm -30 mm |
每100个充填袋抽2个 | 2 | 用尺测量 | |
| 宽度 | +30 mm -10 mm |
2 | |||||
9.7.3 块石抛筑坝体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7.3.1 石料或块体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块石的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第9.6.8.1条的规定,块体的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第2.1.6节和第5.4.2节的有关规定。
9.7.3.2 抛石坝体平均断面尺寸不得小于设计值,平均坡度不得陡于设计坡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记录,必要时测量抽查。
一般检验项目
9.7.3.3 水上抛石坝面块石应紧密,整体外观平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7.3.4 块石抛筑坝体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7.3.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水上 | 水下 | ||||||
| 1 | 轴线位置 | 1000mm | 1500mm | 每20 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三个断面 | 1 | 用GPS或经纬仪等测量 | |
| 2 | 坝面高程 | 抛石坝面 | ±100mm | +300 mm -200 mm |
2 | 用水准仪或测深仪等测量 | |
| 抛石坝心 | 0 -200 mm |
2 | |||||
| 3 | 坝顶宽度 | 抛石坝面 | +0.10B且不大于+300 mm;-0.05B且不小于-150 mm | - | 1 | 用尺测量 | |
| 抛石坝心 | 0-0.15B且不小于-400 mm | 1 | |||||
| 4 | 坡度 | ±15% | - | 每2 m一个点 | 1 | 用经纬仪、测杆或水砣测量 | |
注:1、B为坝面设计宽度,单位为mm;
2、坝面采用抛石理坡时,可不进行坝心的检测。
主要检验项目
9.7.4.1 石笼采用的材料规格和质量及石笼的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进场批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平行检验,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批次的5%,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7.4.2 水上石笼坝面应紧密稳定,坡度不得陡于设计坡度。水下石笼坝体平均断面尺寸不应小于设计值。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9.7.4.3 每个石笼的总重及直径不得小于设计值。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抽样检查并观察检查。
9.7.4.4 石笼坝体的充填度不得小于8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计算充填度。
9.7.4.5 笼抛筑坝体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7.4.5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水上 | 水下 | |||||
| 1 | 轴线位置 | 1000 | 1500 | 每10 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三个断面 | 1 | 用GPS或经纬仪等测量 |
| 2 | 坝面高程 | ±150 | ±200 | 2 | 用水准仪或测深仪等测量 | |
| 3 | 坝面宽度 | ±300 | - | 1 | 用钢尺测量 | |
9.7.5 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 >>>>>>>>>>>>>>>>>>>>>>>>>>>>>>>>>>>>>>>>>> .. raw:: html
9.7.5.1 堤身或坝身构件安装应符合第5.4.5节的有关规定。
一般检验项目
9.7.5.2 栏栅板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7.5.2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轴线位置 | 10 | 逐件检查 | 2 | 用经纬仪等测量 | |
| 2 | 高程 | 20 | 2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
| 3 | 搁置 长度 |
L≤200mm | ±15 | 4 | 用钢尺测量四角 | |
| L>200mm | 0.1L | |||||
注:L为栏栅板设计搁置长度,单位为mm。
9.8 护面工程 --------------------------- 9.8.1 一般规定 >>>>>>>>>>>>>>>>>>>>>>>>>>>>>>>>>>>>>>>>>> .. raw:: html9.8.1.1 护面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长度宜为200~500m。
9.8.2 抛石护面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8.2.1 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块石的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第9.6.8.1条的规定。
9.8.2.2 抛石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8.2.3 抛石的平均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坡面的坡度不应陡于设计坡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9.8.2.4 抛石护面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8.2.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厚度 | 水上 | ±0.2H | 每10~20 m一个断面 | 3~7 | 用尺测量 |
| 水下 | +0.5H -0.3H |
用经纬仪和测深仪等测量 | ||||
注:H为抛石设计厚度,单位为mm。
9.8.3 铺石护面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8.3.1 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工单位对岩石强度,每一料源检验不少于1次;对石料规格抽样检验不少于3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和现场称量记录并观察检查。
9.8.3.2 铺石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8.3.3 铺石前应对垫层进行复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8.3.4 铺石的平均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坡面的坡度不应陡于设计坡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图并观察检查。
9.8.3.5 铺石护面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8.3.5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厚度 | +0.2H -0.1H |
每10~20 m一个断面 | 1 | 用钢尺测量 | |
| 2 | 平整度 | 护坡及坝面 | 60 | 2 | 用2m靠尺和钢尺测量 | |
| 护滩 | 100 | |||||
9.8.4 砌石护面 >>>>>>>>>>>>>>>>>>>>>>>>>>>>>>>>>>>>>>>>>> .. raw:: html
9.8.4.1 砌石护面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7.2节的有关规定。
9.8.5 干砌条石护面 >>>>>>>>>>>>>>>>>>>>>>>>>>>>>>>>>>>>>>>>>> .. raw:: html9.8.5.1 干砌条石护面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7.3节的有关规定。
9.8.6 预制混凝土铺砌块铺砌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8.6.1 预制混凝土铺砌块的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2.1.6节的有关规定。
9.8.6.2 铺砌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8.6.3 组砌方式、缝宽、灌缝和接茬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铺砌面层表面应整洁,格缝应清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8.6.4 坡面排水孔的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8.6.5 预制混凝土铺砌块铺砌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8.6.5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高程 | ±20 | 每100 m²一处 | 4 | 用水准仪测量中线和边线 | |
| 2 | 平整度 | 10 | 2 | 用2 m靠尺和塞尺量垂直两方向 | ||
| 3 | 相邻块表面高差 | 5 | 1 | 用尺测量 | ||
| 4 | 砌缝顺直 | 10 | 2 | 拉20 m线,用钢尺测量纵横缝,取大值 | ||
| 5 | 砌缝最大宽度 | 四角块 | 10 | 1 | 用尺测量,取大值 | |
| 六角块 | 15 | |||||
9.8.7 现浇混凝土护面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8.7.1 预现浇混凝土的主要检验项目应符合第2.1章的有关规定。
一般检验项目
9.8.7.2 现浇混凝土护面的一般检验项目应符合第2.1章的有关规定。
9.8.7.3 现浇混凝土护面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8.7.3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高程 | ±10 mm | 逐段检查 | 6 | 用水准仪测量中线和边线 |
| 2 | 平整度 | 15 mm | 4 | 用2 m靠尺和直尺测量垂直两方向 | |
| 3 | 伸缩缝缝宽 | ±10 mm | 2 | 用钢尺测量 | |
| 4 | 相邻块表面高差 | 5 mm | |||
| 5 | 板缝平直 | 15 mm | 1 | 拉线,用钢尺测量 | |
| 6 | 厚度 | +0.1H -0.05H |
2 | 用钢尺量,必要时取芯测量 |
注:H为面层设计厚度,单位为mm。
9.8.8 模袋混凝土护面 >>>>>>>>>>>>>>>>>>>>>>>>>>>>>>>>>>>>>>>>>> .. raw:: html9.8.8.1 袋混凝土护面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5.5.4节的有关规定。
9.8.9 混凝土块体护面 >>>>>>>>>>>>>>>>>>>>>>>>>>>>>>>>>>>>>>>>>> .. raw:: html9.8.9.1 混凝土护面块体安放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5.5.3节的有关规定。
9.8.10 钢丝网格护面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8.10.1 钢丝网格所采用的材料种类、规格及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批次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9.8.10.2 充填物料的品种规格和粒径级配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8.10.3 钢丝网格铺设的方式、范围和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8.10.4 钢丝网格的封口锁边应锁边应牢固,不得松脱。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8.10.5 钢丝网格铺设前应对下垫层进行检查,其平整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8.10.6 钢丝网格内的填充料应密实、充填饱满、整平,边角不得出现明显空隙。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8.10.7 钢丝网格护面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9.8.10.7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质量要求(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相邻钢丝网格最大缝宽 | 40 | 每10块一处 | 1 | 用钢尺测量取最大值 |
| 2 | 相邻块顶面允许高差 | 30 | 每100 m²一处 | 2 | 用钢尺测量 |
9.9 垫层与倒滤层工程 --------------------------- 9.9.1 一般规定 >>>>>>>>>>>>>>>>>>>>>>>>>>>>>>>>>>>>>>>>>> .. raw:: html
9.9.1.1 垫层与倒滤层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的长度宜为200~500m。
9.9.2 砂石垫层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9.2.1 垫层采用的砂石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9.2.2 垫层覆盖范围不得小于设计要求范围,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并不得出现基层裸露。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放样资料并观察检查,必要时剥露测量。
9.9.2.3 垫层表面应平整,且无明显尖锐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9.2.4 砂石垫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9.2.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顶部 高程 |
陆上 | +30 -200 |
每10~20 m一个断面 | 每2 m一个点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 水下 | +300 -200 |
用测深仪、测深杆、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
| 2 | 表面平整度 | 陆上 | 100 | 每100 m²一处 | 1 | 用2 m靠尺和钢尺测量 |
| 水下 | 200 | 每10~20 m一个断面 | 每2 m一个测点 | 用测深仪、测深杆、经纬仪或GPS等测量 | ||
9.9.3 土工织物垫层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9.3.1 土工织物的铺设底面严禁有尖锐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9.3.2 土工织物的拼幅形式和缝接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9.3.3 土工织物铺设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用尺测量。
9.9.3.4 土工织物铺设时不得发生褶皱和破损。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9.3.5 土工织物垫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9.3.5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覆盖范围 | +500 0 |
每100 m²一处 | 1 | 选最小值处用尺测量 |
9.9.4 砂石倒滤层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9.4.1 倒滤层采用的砂石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9.4.2 倒滤层的分层铺设和砂石料的级配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并抽查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9.4.3 倒滤层分段和分层施工的接茬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不得出现基层裸露。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9.4.4 砂石倒滤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9.4.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倒滤层分层厚度 | 陆上 | +50 0 |
每5~10 m一个断面 | 每2m一个点 | 用钢尺测量 |
| 水下 | +100 0 |
用测深杆测量 | ||||
| 2 | 倒滤层总厚度 | 陆上 | +100 0 |
用钢尺测量 | ||
| 水下 | +200 -750 |
用测深杆测量 | ||||
9.9.5 土工织物倒滤层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9.5.1 土工织物的铺设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9.5.2 土工织物拼幅、搭接及缝接方法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239)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必要时潜水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9.5.3 土工织物倒滤层的坡顶锚固和坡趾压稳的处理方法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239)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9.5.4 土工织物铺设不得有破损。当有破损时,应采用同一材料进行修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9.5.5 土工织物倒滤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9.5.5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允许偏差(mm) | |
| 1 | 搭接宽度 | 陆上 | ±0.1B | 抽查总量30% | 3 | 用尺测量 |
| 水下 | ±0.2B | 用经纬仪或GPS等测量或潜水探摸 | ||||
注:B为设计搭接长度,单位为mm。
9.9.6 盲沟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9.6.1 盲沟充填物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9.6.2 盲沟的平面位置和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抽查检查。
9.9.6.3 采用土工织物包裹充填料的盲沟,土工织物应与周边贴紧并无皱折。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9.6.4 盲沟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9.6.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允许偏差(mm) | |
| 1 | 断面尺寸 | 宽度 | +100 0 |
每5 m一个断面 | 1 | 用尺测量 |
| 深度 | +50 0 |
1 | ||||
9.9.7 明沟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9.7.1 块石和预制混凝土铺砌块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
9.9.7.2 砌筑砂浆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第2.7.2.3条的规定。
一般检验项目
9.9.7.3 明沟的平面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放样资料并观察检查。
9.9.7.4 浆砌块石的组砌型式应满足设计要求。块石应相互错缝,灰缝应饱满、均匀、密实牢固,表面应清晰干净。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拆检查。
9.9.7.5 明沟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9.7.5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轴线位置 | 50 | 每5~10m一个断面 | 1 | 用经纬仪等测量 |
| 2 | 砌体断面尺寸 | ±30 | 每5m一个断面 | 1 | 用钢尺测量 |
| 3 | 沟底高程 | ±50 | 1 | 用水准仪等测量 |
9.10 挡墙工程 ----------------------------------------- 9.10.1 一般规定 >>>>>>>>>>>>>>>>>>>>>>>>>>>>>>>>>>>>>>>>>> .. raw:: html
9.10.1.1 挡墙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结构段划分,每段长度宜为200~500 m。
9.10.2 砌石挡墙 >>>>>>>>>>>>>>>>>>>>>>>>>>>>>>>>>>>>>>>>>> .. raw:: html9.10.2.1 砌石挡墙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7.4节的有关规定。
9.10.3 现浇混凝土挡墙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10.3.1 现浇混凝土挡墙的主要检验项目应符合第2.1章的有关规定。
一般检验项目
9.10.3.2 混凝土挡墙断面尺寸、伸缩缝位置和构造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查检查。
9.10.3.3 墙面应平整,棱角线应平直。分层施工接茬应平顺,无明显错台和流坠。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10.3.4 现浇混凝土挡墙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10.3.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墙顶轴线位置 | 20 | 每10 m一处 | 3 | 用经纬仪等测量两端和中部 | |
| 2 | 顶面高程 | ±20 | 3 | 用水准仪等测量两端和中部 | ||
| 3 | 顶面宽度 | +20 -10 |
3 | 用尺测量两端和中部 | ||
| 4 | 相邻段错台 | 10 | 1 | 用钢尺测量迎水面和顶面 | ||
| 5 | 平整度 | 10 | 2 | 用2 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 ||
| 6 | 墙面 倾斜 |
前倾 | 0 | 1 | 吊线测量 | |
| 后倾 | H/200 | |||||
注:H为墙体设计高度,单位为mm。
9.10.4 加筋土挡墙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10.4.1 预制钢筋混凝土面板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第2.1.6节的有关规定。
9.10.4.2 拉筋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239)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进场批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按规定抽样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9.10.4.3 回填料的种类和密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每1000~5000m3进行1组抽样检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9.10.4.4 拉筋带的分层布设的间距、数量和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拉筋带应理顺、拉直;拉筋带与面板、拉筋带间应牢固连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10.4.5 钢拉筋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10.4.6 加筋土挡墙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10.4.6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墙顶轴线位置 | 50 | 每10 m一处 | 1 |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等测量 | |
| 2 | 墙顶高程 | ±50 | 1 | 用水准仪或全站仪等测量 | ||
| 3 | 墙面倾斜 | 前倾 | H/200且小于50 | 1 | 吊线测量 | |
| 后倾 | H/100且小于100 | |||||
| 4 | 面板缝宽 | 10 | 2 | 用钢尺测量 | ||
| 5 | 墙面平整度 | 15 | 1 | 用2 m靠尺和钢尺测量 | ||
| 6 | 拉筋长度 | +0.05L -0 |
每层10延米一处 | 1 | 用尺测量 | |
注:H为设计墙高,L为拉筋带设计长度,单位为mm。
9.11 砌体工程 ------------------------------------- 9.11.1 一般规定 >>>>>>>>>>>>>>>>>>>>>>>>>>>>>>>>>>>>>>>>>> .. raw:: html9.11.1.1 砌体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结构段划分,每段长度宜为200~500 m。
9.11.2 砌石齿墙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11.2.1 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岩石强度,每一料源检验不少于1次;对石料规格抽样检验不少于3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和现场称量记录并观察检查。
9.11.2.2 砌筑砂浆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第2.7.2.3条的规定。
一般检验项目
9.11.2.3 浆砌石的组砌型式、错缝和灰缝应满足设计要求。砌筑砂浆应饱满,勾缝应密实牢固,齿墙表面应清晰干净。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拆检查。
9.11.2.4 砌石齿墙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11.2.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墙顶轴线位置 | 30 | 每20~50 m一个断面 | 2 | 用经纬仪等仪器测量 |
| 2 | 顶面高程 | ±20 | 2 | 用水准仪等仪器测量 | |
| 3 | 深度 | +30 0 |
1 | 用钢尺测量 | |
| 4 | 宽度 | 1 |
9.11.3 砌石拱圈 >>>>>>>>>>>>>>>>>>>>>>>>>>>>>>>>>>>>>>>>>> .. raw:: html
主要检验项目
9.11.3.1 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岩石强度,每一料源检验不少于1次;对石料规格抽样检验不少于3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和现场称量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11.3.2 砌石拱圈护坡的范围和结构型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11.3.3 砌石拱圈不得出现局部下挠。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11.3.4 砌石拱圈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11.3.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拱圈断面尺寸 | +50 0 |
逐拱检查 | 6 | 用尺测量 |
| 2 | 平整度 | 40 | 1 | 用2 m靠尺和钢尺测量 |
9.12 爆破开挖与炸礁工程 ------------------------------------- 9.12.1 一般规定 >>>>>>>>>>>>>>>>>>>>>>>>>>>>>>>>>>>>>>>>>> .. raw:: html
9.12.1.1 爆破材料的规格、品种和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204)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并现场抽样试验。
9.12.1.2 炸礁的平面位置和范围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航槽底部高程严禁高出设计高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资料或扫床资料,并抽查检查。
9.12.1.3 爆破开挖前应核对现场地质情况。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监理单位必要时取样检查。
9.12.2 陆上爆破及开挖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12.2.1 各项爆破参数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204)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检验项目
9.12.2.2 开挖施工程序应满足设计要求,严禁上下层同时垂直作业、弃渣堆集过高。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12.2.3 爆破开挖后的边坡不得陡于设计边坡,且不得有松动和不稳定石。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监理单位必要时抽查检查。
9.12.2.4 陆上爆破及开挖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12.2.4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开挖线 | +300 0 |
每10 m一个断面 | 1 | 用经纬仪等测量 | |
| 2 | 高程 | 航行区域 | 0 -300 |
每20 m²一处 | 3 | 用水准仪等测量突出高点 |
| 非航行区域 | +50 -400 |
|||||
注:开挖线项目中“+”代表超挖。
9.12.3 水下爆破及清渣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12.3.1 水下钻孔爆破的各项爆破参数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204)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9.12.3.2 水下裸露爆破的布药方式、炸药品种和每次起爆用药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204)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12.3.3 炸礁边坡不得陡于设计边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9.12.3.4 非航行区域的水下炸礁底高程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硬式扫床检查,当条件不具备时,采用水下测量检查,并在交工验收资料中注明。
9.12.3.5 水下爆破及清渣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12.3.5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开挖线 | 钻孔爆破 | +1000 0 |
每4~10 m一个断面 | 1 | 用测深仪和经纬仪等测量,并进行硬式扫床 |
| 裸露爆破 | +2000 0 |
|||||
| 2 | 高程 | 航行区域 | 0 -500 |
3 | ||
| 非航行区域 | +50 -750 |
|||||
注:1、硬式扫床应提交扫床测量轨迹图,相邻扫床轨迹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1 m,并提交报告;
2、开挖线项目中“+”代表超挖;
3、当硬式扫床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多波束扫测。
主要检验项目
9.12.4.1 弃渣堆填的位置、范围和高程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影响航道尺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12.4.2 弃渣的堆积坡度不得陡于水下自然边坡坡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必要时监理单位测量检查。
9.12.4.3 水下弃渣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12.4.3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 1 | 平面位置 | ±4000 mm | 每10m一个断面 | 2 | 用测深仪和经纬仪等测量 | |
| 2 | 高程 | 航行区域 | 不得高于设计标高 | 3 | 拉 20 m 线用钢尺测量,取大值 | |
| 非航行区域 | +1000 mm | 用测深仪和经纬仪等测量 | ||||
注:航行区域应采用硬式扫床,当硬式扫床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多波束扫测。非航行区域可采用多波束或不小于1:500图比进行测量。
9.13 附属工程 ------------------------------------- 9.13.1 一般规定 >>>>>>>>>>>>>>>>>>>>>>>>>>>>>>>>>>>>>>>>>> .. raw:: html9.13.1.1 附属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长度宜为200~500m。
9.13.2 灯柱制作与安装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13.2.1 灯柱的材料、配件型号和结构件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进场批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验或平行检验,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批次的10%,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13.2.2 灯柱的埋设和安装应牢固。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时,螺母应拧紧,螺纹外露不应少于2扣。金属灯柱的油漆应完好。直埋灯柱埋入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13.2.3 灯柱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13.2.3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竖向倾斜 | 3H/1000 | 逐座检查 | 2 | 吊线用钢尺测量 |
注:H为灯柱设计高度,单位为mm。
9.13.3 栏杆制作与安装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13.4.1 栏杆制作与安装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8.9节的有关规定。
9.13.4 踏步 >>>>>>>>>>>>>>>>>>>>>>>>>>>>>>>>>>>>>>>>>> .. raw:: html主要检验项目
9.13.4.1 踏步的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13.4.2 踏步材料的规格、品种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进场批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验或平行检验,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批次的10%,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9.13.4.3 踏步的坡度和基础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查检查。
9.13.4.4 伸缩缝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9.13.4.5 踏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9.13.4.5的规定。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方法 |
| 1 | 轴线位置 | 100 | 逐件检查 | 1 | 用经纬仪等测量 |
| 2 | 宽度 | ±50 | 2 | 用尺测量三分点处 | |
| 3 | 踏步高度 | ±10 | 抽查10% | 1 | 用尺测量 |
| 4 | 踏步宽度 | ±20 | 1 |